看哪,神的羔羊:《圣经》中被杀羔羊的 献祭之爱与命运延续

看哪,神的羔羊:《圣经》中被杀羔羊的 献祭之爱与命运延续

耶稣基督,神的羔羊。

一般认为,《圣经·旧约全书》形成于公元前十七世纪至公元前一世纪,《圣经·新约全书》形成于公元一世纪中叶至末叶。作为《圣经》发源地的西亚、北非地区及地中海沿岸诸国如叙利亚、埃及、巴勒斯坦等地,自然环境多为沙漠地带,古代居民以游牧业为主要生活支柱,“羊”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人们吃与穿两大生活难题,所以物质生活方面对羊的依赖程度可想而知。从实际生活中认识到的羊这种动物本身的一些属性,如温顺而怕生,无自卫能力,仔绵羊总是时刻跟随着母羊,即所谓的跟随着物种following species,因此也是造成“羔羊迷失”(lamb stealing)的原因之一等,一方面预表真正的神之羔羊的到来,另一方面使人们能够切身理解和体会“道成肉身”的神之羔羊的人性特点。

作为献祭的象征:

祭物是否能取悦神?

羊是游牧民族最主要的食物来源。在古以色列,人们向耶和华献祭表示认罪、洁净、感恩等仪式时,用石块垒起祭坛,将祭物(羊)放在祭坛上用火焚烧,烧出的油烟升向空中献给耶和华,称为“燔祭”。被宰杀时,羊血要洒在祭坛的周围,羊肉被切成块状放在祭坛上烧献,用以献给耶和华。据说这火祭的香气为耶和华所喜悦,因此被称作“馨香的火祭”。

如果有人在法庭上作伪证,随随便便发誓,或无意中摸到出自人体的秽物,这人就算犯了罪,有罪之人必须认罪。为此,他须带一只羊到祭司那里,将羊献上作为献给耶和华的“赎罪祭(the Sin Offering)”。如果有人因疏忽没有把应该献给耶和华的圣物献上或无意中犯了罪,则必须承担过失,他要献一只羊作为冒犯耶和华的祭品,这只羊便被称为“赎愆祭(the Guilt Offering)”。为感谢上帝的保佑,祈求平安而献给上帝的羊称为“平安祭(the Fellowship Offering)”,其他还有“摇祭”等,由此可见,作为祭品的羊其功能的多样化。

洛郎·德·拉海尔(Laurent de la Hyre)(1606〜1656),亚伯拉罕献以撒,1650年。《旧约·创世记》记载,亚伯拉罕捆绑他的儿子以撒,伸手拿刀要杀他时,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并阻止了他,认为亚伯拉罕是敬畏神的,因为他没有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献给神。与亚伯献祭一样,亚伯拉罕献以撒也是《利未记》之前有关燔祭的早期历史记载之一,其中“一只公羊”“代替他的儿子”,透露出神的羔羊“替代性救赎”的含义。

除了羊,当时可供献祭的祭品还有牛、斑鸠、雏鸽,以及浇上油、加上乳香的细面。古代社会,这些祭物所代表的价值是有明显的区别的,不过这也正是献祭背后的真正所指,耶和华看重的并不是祭物本身的价值大小,这些并不能取悦他,他在乎的是人的心是否在献祭中真正从罪恶中转回,归向他。如《利未记》5:7中记载:“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当时,穷人可能拿不出一只羊羔来献祭,但斑鸠或雏鸽同样可以替代。

以色列人在埃及遭受了四百年的奴役和虐待,为救赎他们脱离被奴役的痛苦,耶和华神十次降灾于埃及人,但神使法老的心刚硬,虽然遭遇血灾、蛙灾、虱灾、蝇灾、畜疫之灾、疮灾、雹灾、蝗灾、黑暗之灾、击杀长子十次灾难,他却仍然不听神的劝告。最后,耶和华晓谕以色列人在犹太历正月十四日(公历四月一日前后),每户宰杀一岁的公羊一只,以羊血涂在门框上或门楣上。就在这一夜,上帝派遣的天使降临埃及,杀死了每一户埃及人的长子和头胎牲畜,并惩罚所有埃及人的神明。门上的羊血是以色列人居住房屋的记号,天使越过他们的家门去击杀埃及人。

索格里尼(Giovanni Antonio Sogliani)(1492〜1544),亚伯献祭,1533年,意大利托斯卡纳比萨大教堂。《旧约·创世记》记载,“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在《旧约·利未记》有关献祭的正式记载之前,亚伯献祭是有关燔祭的早期历史记载之一,对于为何上帝看重了亚伯的献祭,有很多解释,但我们强调的是游牧民族时期的以色列人在生活中,与羊的密切关系。

出埃及记12:1-13 耶和华在埃及地晓谕摩西、亚伦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为一年之首。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只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你们预备羊羔,要按着人数和饭量计算。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你们或从绵羊里取,或从山羊里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断不可吃水煮的,要带着头、腿、五脏,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

为庆祝这一节日,以色列人把这一天宰杀的羊称为逾越节祭主的羔羊(the Passover Lamb)。在这一事件中,以色列人以牺牲“羔羊”来保障自身的平安和安全,救了自家性命。基于此,以色列人蒙恩成为“上帝特选的子民(The God’s chosen people)”。

逾越节晚餐盘。逾越节,又称无酵节、除酵节,是以色列人记念上帝在击杀埃及所有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之夜,越过了以色列人的长子,没有击杀他们。目前逾越节的记念方式,是由圣殿第二度被毁开始的,一般包括这几种食物:象征奴役的苦菜;象征砖土的,一种由果仁、酒、苹果和肉桂煮成的酱;象征泪水的青菜;象征在节日牺牲的羊骨(不食);象征对不能在圣殿举行节日哀悼的蛋(不食),以及无酵饼。

不过以色列人并没有真正领会他们的神通过献祭向他们要的是什么,反而将献祭条例无限放大,并在这种形式中寻找道德的满足感,以致真正的神之羔羊耶稣基督到来时,虽然有足够的迹象显明他就是旧约中预表的那位替罪羔羊,但以色列人依然以渎神的罪名把他钉在十字架上。

不过这种无辜受害在《圣经》中也早有原型:

创世记4:2-5 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由于亚伯献的是“燔祭”受到耶和华的青睐,从而招致其兄该隐的杀身之祸,酿成悲剧。而这种因献祭引起的取悦与未取悦的悲剧,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不论以怎样的面目表现出来。

以色列人用牛膝草蘸盆里的血,打在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旧约·出埃及记》记载:耶和华巡行击杀埃及人的时候,“看见血在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就必越过那门,不容灭命的进你们的房屋,击杀你们。这例,你们要守着,作为你们子孙和你们子孙永远的定例。”

作为耶稣基督的象征:

被宰杀的羔羊

羊在《圣经》中的最重要作用,乃是它经常作为耶稣基督的象征和化身,同时也把普通的信徒比喻为羊。略有不同的是耶稣常为未成年的“羔羊(Lamb)”,而信徒们却多为成年的“绵羊(sheep)”。山羊(goat)偶尔也可作为祭品献给上帝,但却不被用来比喻耶稣或基督的门徒。例如:

诗篇100:3 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

以赛亚书53:6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按基督教教义,神是个灵,不能以任何脸谱或身形显现于世。但这位神有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圣灵(The unity of Father,Son,and Holy Ghost as three persons in one Godhead)”。这三个位格不是相互分开的三个神灵,而是同一本体的同一位神。基督教称之为“三位一体(The Trinity)”。耶稣是神的独生子,是“太初之道”,这道在天地被造之前是“与父同在”的,后来才得以“道成肉身”的形式降世为人——即耶稣基督的诞生。

扬·凡·艾克(Jan van Eyck)(1390〜1441),崇拜羔羊,1432年。《新约·启示录》记载,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大声说:“曾被宰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和颂赞的。”当圣经通过天使天军响彻宇宙的合唱,将荣耀归给曾被宰杀的羔羊时——从旧约的献祭,到新约的被杀,献祭之爱成为历史瞩目的中心。

根据三位一体说,由于耶稣是神之灵的肉身显现,在代人赎罪、受难、复活升天后,他坐在神的右边。那么问题出现了:坐在宝座上的是神,他右首之人是耶稣——在人类社会中又被称为“羔羊”,人们不禁要问“羔羊”是存在于三个位格之外的又一形式吗?从文学修辞的角度,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种象征,但超越象征的,是《圣经》这一启示文学的独特之处:当《约翰福音》和《启示录》的作者使徒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我又看见⋯⋯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时,那使徒约翰是一定看见了,接受这种看见,需要的不是理性,而是信心。

但这位羔羊的最大特点是“像是被杀过的”,又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和颂赞的”:

启示录5:11-13 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大声说:“曾被宰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和颂赞的。”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

一方面,“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是每个人的人生理想,也是每个人的个人生命史。在追逐这些“幸福”的过程中,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成为这些理想的奴隶、根深蒂固的迷信者或偶像崇拜者,然而,诚实告诉我们,人间所有追求这些幸福的努力最终只能是南柯一梦。在这偶像的黄昏,圣经通过天使天军响彻宇宙的合唱,将荣耀归给一切“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真正拥有者:曾被宰杀的羔羊——从旧约的献祭,到新约的被杀,当这位羔羊从十字架上被举起来的时候,献祭之爱成为历史瞩目的中心。

如果我们承认希腊神话寻找金羊毛故事的结局是一场虚无,如果我们承认神话故事中蕴含着人类命运的某种原型,那么,看哪,神的羔羊,才能够在虚无的尽头,真正延续人类的命运。如果我们足够细心,我们会发现,西方文明有关羊的神话故事的叙述中心是围绕“人与诸神”展开的,但《圣经》使人们的目光发生掉转,开始瞩目曾被杀的神之羔羊。

攻陷耶利哥,1470〜1476年。《旧约·约书亚记》记载,以色列人攻陷耶利哥时,“七个祭司要拿七个羊角走在约柜前。到第七日,你们要绕城七次,祭司也要吹角。他们吹角的声音拖长,你们听见角声,众百姓要大声呼喊,城墙就必塌陷。”以色列人征服迦南、进入应许之地的过程中,祭司吹的“羊角”在攻陷耶利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何羔羊必须被杀才能使这一切成为可能?在《圣经》的启示中,羔羊的被害,并不是因为他有罪或做错了什么,在审判他的法庭上,当时罗马驻犹太的巡抚彼拉多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但他还是被杀了,这出于神的定意,因为人犯罪的问题必须解决,所以一切对罪的责罚最后都归在耶稣基督身上。某种意义上,人都是钉死神儿子的凶手。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么办呢?答案不在别处,依然在这句话上:看哪,神的羔羊。就是从看人的原型叙事转向看羔羊。

当我们从历史深处走来,从个人生命深处走来,这种全新的瞩目并不是要逃避世界与文化,而是为我们所有的幸福寻找一个原点和归宿,为我们所有的努力寻找一种规范和援助,无论世界怎样改变,无论发生什么,这种原点和归宿、规范和援助都不会改变。

做出牺牲、成为献祭羔羊的同时,耶稣也是惦的羊的“好牧人”(The Good Shepherd)。

约翰福音21:15-17 他们吃完了早饭,耶稣对西门彼得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彼得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小羊。”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牧养我的羊。”第三次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羊。”

不难看出圣子耶稣基督对惦的“羊”——惦的子民是多么关心。

对英语语言的影响:

重燃语言灰烬的艰难之旅

《圣经》在西方的影响波及哲学、伦理学、法学、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对西方文明的形成发展功不可没;同样,《圣经》英译本对英语语言词汇的统一和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由于“羊”在《圣经》中的特殊地位和表现,相对其他动物来讲,就显得格外活跃,在语言和文化生活领域产生了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大卫王唱诗、跳舞迎接耶和华的约柜回到耶路撒冷,藏于希腊Iviron修道院。《旧约·撒母耳记下》记载,大卫“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华面前极力跳舞。这样,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欢呼吹角,将耶和华的约柜抬上来。”。

早在14世纪(中世纪英语时期),英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人乔叟在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描述朝圣的看客时,提到了五个手工业者,其中有三人从事的工作与羊毛加工业有着密切联系,他写道:

An Haberdasshere and a Carpenter,

A Webbe, a Dyere, and a Tapicer,

Were with us eek, clothed in a liveree,

Of a solempne and greet fraternitee,

Ful fresh and newe hir gere apyked was

Prologue LL. 361-365

这中间的webbe, dyere, tapicer在中世纪英语时期分别代表羊毛编织工、羊毛洗染工和毛毡工,现代英语拼写形式则是weaver, dyer, tapestry-maker。

据考证,英语中一些家族姓名,因历史上先祖的职业与牧羊或羊毛加工业有关而承袭至今。常见的有Shepherd/Sheppard(谢泼德)=牧羊人;Webber/Webster/Weaver(韦伯/韦伯斯特/韦弗)=毛编工;Dyer/Lister(戴尔/利斯特)=染毛工;Woolman/Walker/Fuller(伍尔曼/沃克/富勒)=蒸洗工(当时鞣制羊皮时,工人要在皮革上面反复践踏以使其平展,故而得名)等。一些词至今仍通用于纺织业中。

弗朗西斯科·格拉纳齐(Francesco Granacci)(1469〜1543),施洗约翰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1506/07年。《圣经·新约·约翰福音》记载,约翰看到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现代英语“丈夫(Husband)”一词在古英语中的拼写是“Husbonda”,它由“Hus=a house”和“bonda=dwell”构成,意思是Householder(一家之主)的意思;而“妻子(Wife)”一词则是由古英语的wif=weaver/wefen(羊毛编织)演变而来。

因年轻的女孩子常在家中帮助母亲编织毛线,她们被称为“纺织女(spinster)”,工作时首先要用一根棍子或纺锤将羊毛卷起;这根棍子英语叫“卷线竿(distaff)”,纺锤则被称为“spindle”。随着社会的发展,英文中“卷线竿”和“纺锤”便演变为家庭中代表女方的代名词“distaff-side或spindle-side(女方,母系)”;而男人由于经常外出打猎,参加战斗,用矛和标枪等作为武器,因此“spear-side”便自然代表了家庭中的“男方,父系”。

历史上由于羊的数量和羊毛占有量决定一个家庭的富裕程度,因而,英文民谚“Plenty of wool on one’s back”专指那些生活较为富裕的人家。英国大法官和上议院议员的座位在旧时代常以羊毛作为垫褥,因此英文短语To reach the wool-sack(出任英国大法官);To take seat on the wool-sack(出席英国上议院会议),便表示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这也足以彰显“羊”及“羊毛”语义的社会外延。

过去,孩子们常常出去采集那些挂在树枝上、灌木上的零碎羊毛,他们往往心不在焉地干这些活,因此英文中便有了民谚“One’s wits go(或are gone)wool-gathering”,意思是“出神、心不在焉、想入非非、琐碎无聊的工作”等。英文中与“羊”有关,类似于此类表达的民谚或格言俯拾皆是,例如:

乔托·迪·邦多纳(Giotto di Bondone)(1266/76〜1337),东方博士崇拜耶稣,1320年。画面中,在耶稣诞生的马槽旁,有牛和羊,这是旧约中以色列人用来献祭赎罪的动物,如今,耶稣的到来,是作为神的羔羊,只一次把自己献上,成就永远的赎罪祭。

God tempers the wind to the shorn lamb.天随人愿。

One may as well be hanged for a sheep as for a lamb.一不做,二不休(源于英国旧律法:无论偷大羊或小羊,一律处绞刑。)

One scabbed sheep infects the whole flock.一只羊生疮,整群羊遭殃(对应汉语俗语: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 even if they are sheep’s head.人多思广(对应汉语俗语: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Lose the sheep for a ha’porth/half penny worth. 因小失大(在莎士比亚时代,多用焦油为羊治病,有人因不肯花半便士买焦油为羊医治而导致其死亡,损失更大等等。)

我们追寻语言的源头,是因为在沉重的肉身与强大的生活面前,语言是一种灰烬,然而没有语言,人们的生活是苍白的,但人们渴望重新点燃,无论寻找的路途怎样艰难。

在中国文化中的新观点:

龙的传人,还是羊的传人?

羊对于中华民族的祖先来说,在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上古许多器物上,常常可以见到“吉羊”一词。“吉羊”后作“吉祥”,“祥”是“羊”的后起字。《说文解字·羊部》:“羊,祥也。”学者黄杨对“羊”有其独到的理解,他认为:中国历史文化中,被视为中华民族血脉的羌族,其族名“羌”字是甲骨文中最早记识族号的唯一文字。而在甲骨文中,“羊”与“羌”字同义,因此羌人又被称为“羊人”,该族图腾中就有羊。

翻阅古代中国有关“羊”的文献资料,就可发现它被赋予了丰富、深刻的文化内涵,在语言文字上也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成为义举、善行、美好、吉祥和榜样的象征。比如美学的“美”、吉祥的“祥”、榜样的“样”、善良的“善”以及繁体的“义”都包含有“羊”字。这几个字,在中国人的思维概念里,意义绝非一般。繁体字“柳”中之“羊”象征崇高,“善”字中之“羊”象征道德,“美”字中之“羊”象征美好,“样”字中之“羊”象征楷模,“祥”字中之“羊”象征吉祥。许多美好的表述都与“羊”这个偏旁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三羊开泰”,“羊致清和”是羊年最常被提到的吉祥话;“挂羊头卖狗肉”则是比喻以好的名义做幌子,实际上名不副实或做坏事或兜售质量低劣的产品;“羊入狼群”“羊入虎口”则表现出人们的同情心。“善”是口中有“羊”,“用膳”就是吃羊饱肚子;因此,“羊”“大”为“美”,“鱼”“羊”为“鲜”。羊的最大贡献,就是与人为善,这是汉文化最直接的价值观;同样属于中华民族“厚德载物,与人为善”的民族精神,展示的正是羊的特质。

好牧人。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牧羊人是第二普遍的行业,仅次于务农。但牧人的工作并不浪漫,反而相当辛苦、危险,他们必须全天候工作,没有下班时间,有时为保护羊群,甚至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新约·约翰福音》里,耶稣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黄杨还认为,“中国人积极倡导的榜样的‘样’,‘木’字旁可视为自然的‘十字架’,就犹如耶稣最初在十字架上的‘羔羊’形象。作为十字架上的‘羔羊’,耶稣是信徒敬仰的上帝之子,也是学习的榜样⋯⋯真正能够代表‘黄河文明’礼仪之邦及其祥和特质的吉祥物不应是表征帝王、皇权、多有作恶、在一些人看来面目狰狞和张牙舞爪的‘龙’,而是作为道德象征、形象和蔼可亲的‘羊’。相较‘龙的传人’,中华民族更应是‘羊的传人’”。

但许多人并不认同这一观点,认为这是一种不良暗示——“你们应该像羊那样任人宰割”,让中国人变成“上帝的羔羊”,是在满足西方人心理上的需要,是一种“屠龙”论调。

服饰文化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中国素有“礼仪之邦”、“衣冠王国”的美称,服饰文化更是体现着这个伟大东方民族的审美情趣和创造能量。在东方土地上生活的人们,用服饰来妆扮自己的身体、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和彰显着自己的身份,用服饰来标示彼此关系、融入共同的社会生活。

最后一位葬在大教堂的腓特烈九世国王的座右铭是这样写的:“With God for Denmark!”(愿上帝和丹麦同在)。灵魂已升入天堂,肉体有一席之地足矣。这座与丹麦信奉基督教的历史一样长的教堂不仅记录了国家的历史,也折射出上千年来丹麦文化艺术潮流的变迁。

美国库珀·休伊特国家设计博物馆收藏的欧洲19世纪室内装饰画系列,见证了19世纪从波茨坦到伦敦,从维也纳到圣彼得堡家宅装饰风格的变迁。透过这些精美的画面,奢华而不失优雅之大宅,朴素而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我们所窥见的是200年前欧洲消费主义时代的历史、艺术、文化,还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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